第四节用益物权一、用益物权概述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5〕准物权。准物权具体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第四节用益物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1页共11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制度的实现农村住房是农民的个人财产,同时也是农民居住权重要的物质载体。由于宅基地产权结构复杂,导致农民的个人资产沉睡现象突出,同时也造成了农民维权困难。这在农村引发了大量纠纷,影响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对于这些问题,实践中一般予以回避。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