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6年11月—1—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养老机构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尽到提示义务。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应当审慎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2016年11月1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养老机构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户、保证人、联系人等尽到提示义务。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