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类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高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市属施工类国有企业提升资质、增创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结合市属施工类国有企业特点,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旨在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针对施工类国有企业负责人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参考的方式方法。各出资企业可结合实际,借鉴本指引,不...
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报到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人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作用,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属地住宅物业项目及物业服务人的指导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街道范围内所有已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物业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要求到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接受社...
街道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报到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人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作用,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属地住宅物业项目及物业服务人的指导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街道范围内所有已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物业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要求到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接...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积分动态考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精准监管执法,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积分动态考核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不...
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总则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县人民政府出资,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直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由县财政局组织实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
县属国有企业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健全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县属企业集团负责人,是指由县政府授权县国有资产管...
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及主要负责人考核评分指标体系标准评分对象: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一、工作绩效类别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日常监督(75分)协助开展监督工作(10分)协助镇纪委监察办加强对村级监察对象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的监督,积极参加片区协作、交叉监督。未认真落实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任务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清廉村居建设(8分)协助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做深做实基层权...
县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及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办、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
县属国有企业集团负责人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标准一、计分体系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基本指标得分+个性化指标得分+主要工作定性指标得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任期内三年考核得分之和÷3商业一类基本指标基本分80分,个性化指标基本分20分;商业二类基本指标基本分70分,个性化指标基本分30分;公益类基本指标基本分55分,个性化指标基本分45分。各类企业基本指标中的利润总额、已交税金、成本费用率等指标设超额完成加分...
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皖办发〔202***〕21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芜市办〔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县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履职...
县属国有企业集团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县属企业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县政府和出资人代表机构党组织管理的县属企业集团负责人。本办法所称县属企业集团是指县政府出资设立,授权县国有资...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试行记分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控,通过对危化品主要负责人记分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
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县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
县域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人职述廉述效报告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我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心,以脱贫攻坚工作统领全局,紧盯市、县考核任务,着力抓好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带领和团结工业集中区、发改局全体干部职工,尽力履职践诺,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现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以下汇报。一、注重理论学...
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皖政办〔202***〕50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照本实施办...
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经济性质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其名称通常表述为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且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记分制”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法人记分制”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
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号),结合我区区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管企业中由区委和区国资中心任命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本办法所称区管企业是指区政府出资设立,授权区国资中心履行出资人...
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照《X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国资委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
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X市X区深化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并纳入薪酬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是指由区委、区政府管理的...